学习教育部公布的新版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新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作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师,我们做了认真的解读。
新《纲要》把“正确认识自我”成为各个年龄段中小学生首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新《纲要》同时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新《纲要》与十年前相比,总目标发生了变化。首次提出“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培养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于初中生的青春期心理,首次提出要培养其认识青春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把握与异性交往的尺度,同时还要培养初中生的职业规划意识,树立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对于高中生阶段,提出要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知道友谊和爱情的界限。
新《纲要》指出,面向中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可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景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
心理辅导教师必须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
新的学期开始了,心理健康教育如何落到实处,我们将集中集体的智慧,创造有利条件,尽力做好这一领域的工作,促进学生快乐的学习,健康的生活。
2013年3月